燃燒不徹底
由燃料成分太重而造成燃料燃燒不徹底,使GAH挾熱表面堆積可燃物。
鍋爐以購入原料油、裂化殘油和抽余C4燃料為多,他們的成分較重,粘度較高,自燃點低,燃燒時易析碳,蒸氣做霧化燃料時粉碎工作能力也很差,生物大分子液滴成分高,加油槍噴頭易阻塞,因而常常危害汽柴油的做霧化品質和燃燒實際效果。運作時假如燃燒調節不善,排風量不夠或供風不科學及其加工工藝工作狀況起伏時,便會趕不及使碳黑燃燒徹底而造成排氣管冒黑煙。爐瞠內沒有徹底燃燒的油粒被煙塵送到鍋爐尾端GAH傳熱表面逐漸堆積。
此外,在鍋爐經常起停全過程中,因為爐瞠燃燒工作狀況欠佳,燃料不容易燃盡,在煙塵水流量較低時,非常容易導致很多未燃盡的可燃物堆積;鍋爐低負載運作時間太長,燃燒不穩定,煙速稍低,未燃盡的可燃物易在波形板上堆積;過去安全事故經驗教訓和工作經驗還確認:空預器電機轉子堵灰、損壞后透風、排煙道尾端產能過剩氣體指數或氧含量操縱過劣等都能造成燃料因氧氣不足而燃燒不徹底。1997年之后,鍋爐因各種各樣緣故自始至終不可以超負荷運作,煙塵水流量低;有時候為提升鍋爐熱效而一味去減少尾端產能過剩氣量。這種都為空預器二次燃燒留有了安全隱患。
經常吹掃點火
經常吹掃點火為鍋爐堆積可燃物起火出示了充裕的再次燃燒標準。
鍋爐點火全過程中煙塵水流量低,燃燒系統軟件室內空間的氧氣含量又較一切正常運作時高得多,像B爐那時候曾持續幾回點火吹掃,因而便使尚具余熱回收的未燃盡可燃物因具有了充裕的產能過剩氧濃度而再次燃燒。
發生爆炸
易燃氣體或煙塵與氣體產生的化合物在短期內內產生化學變化,造成的高溫、髙壓汽體與震波,超出周邊房屋建筑、器皿、管路的承載力,使其產生毀壞,造成人身安全、機器設備安全事故,稱之為爆炸事件。
一般說,發生爆炸事故要有三個標準,一是有燃料和燃燒氣體的囤積;二是燃料和氣體的化合物的濃度值在爆炸極限內;三是有充足的點火電力能源。燃氣的爆炸下限約為5%,粉煤的爆炸下限是20~60g/m3,發生爆炸造成的工作壓力可以達到0.3~1.0MPa。鍋爐范疇來講,可燃物質是指燃氣、液化氣、石油氣、焊接煙塵和粉煤;組成爆炸事件的有爐內放鞭炮、粉煤倉發生爆炸及制粉系統軟件發生爆炸。
鍋爐滿水的解決:
清洗水位線表,明確是輕度滿水或是比較嚴重滿水。
方式:先關掉水位線表,水連管旋塞閥,再打開加水旋塞閥,如能見到水位線線從上降低,說明是輕度滿水,終止給排水,打開過濾閥,放到一切正常水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