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報道
鍋爐中的供熱鍋爐,其在輔助設備及管道的安裝規范上,是有一些具體規定和要求的。因此,下面來具體說明一下,詳細闡述其所包含的知識內容,從而,讓我們自己清楚明白,這樣才能來牢固掌握,并來靈活運用。
供熱鍋爐中,其輔助設備及管道的安裝規范,主要是有:
(1)對于輔助設備的基礎,在混凝土強度上,是必須要達到設計要求的,這樣,鍋爐才能夠來牢固安裝。此外,基礎坐標、標高、螺栓孔位置以及幾何尺寸等,也要符合規定要求,這樣才能。
(2)對于敞口箱,以及罐等,在安裝前要進行滿水試驗,一般是將其滿水,并靜置24小時,檢查有無滲漏或泄漏問題,有的話,則試驗不通過。此外,還應進行水壓試驗,時間是為10min。
(3)如果,管道是用來連接鍋爐及其輔助設備的,那么在安裝完畢后,是一定要進行系統的水壓試驗的。其的具體要求,是試驗壓力應為系統工作壓力的1.5倍,時間是為10min。如果,其壓力降 不超過0.05MPa。那么可以進行后續檢查,否則不能進行。
(4)設備上的主要操作通道,在凈距離上,應不小于1.5m,對于輔助的,則是要求距離不能小于0.8m。在鍋爐管道上,法蘭、儀表以及閥門等,在安裝位置的選擇上,要考慮到方便檢修這一點,而且是很重要的,不能遺漏。
(5)管道上的儀表和閥門等,除了安裝位置要合理確定外,還應注意的是,不能與墻壁、樓板或管架緊貼,因為這樣既不利于檢修工作的進行,而且,還可能會帶來一些問題。此外,鍋爐設備上如有保溫層的話,那么在厚度和平整度上,也是要符合規定要求的。